4月15日,台前县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院范围内部署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实施意见明确从六个方面全方位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一是围绕依法治县,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社区矫正、法律讲座等活动;二是围绕文明礼仪,开展以专题讲座、文艺演出、礼仪风采展为形式,组织志愿者大力宣讲社会礼仪、生活礼仪、涉外礼仪、职业礼仪。三是围绕扶贫济困,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困难党员、“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四是围绕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开展“洁净家园”、“公民文明交通工程”、等活动。五是围绕生态环保,开展宣传生态文明观念和环境保护知识,发起“绿色低碳我先行”等活动。六是围绕窗口优质服务,广泛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法官”活动,在立案大厅等窗口单位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为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能持久、成常态、见实效,目前该院按照不低于在册干警总数30%的要求,已登记组建起一支30余人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每年人均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