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利用QQ视频技术与诉讼双方当事人协调沟通,在双方当事人未见面的情况下,仅用一个小时即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案情是这样的:2011年4月10日,被告韩某因故向原告张某借款,出具借条载明:“今借到张某现金4000元整,韩某2011.4.10。”因韩某未按期还款,张某提起诉讼。立案后,法官了解到,韩某在江浙一带打工,不便依据正常程序参加诉讼。结合本案标的不大的特点,法庭征得原告张某同意,决定运用腾讯QQ视频技术就本案进行调解。约好时间与地点后,在接通互联网的电脑旁,法官与远在千里之外的韩某进行QQ视频交流,耐心细致地向韩某讲解法律规定,并引导其积极履行偿还义务。经过反复征求和转达双方意见,双方当事人终于形成共识,达成协议,本案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