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案件是一个关乎农民工生产、生活的大案件,台前县法院在确保该类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基础上,为增加案件的影响力,引发社会关注,让“农民工讨薪”案件的示范作用广泛且深远,采取多项措施,稳定和慰藉广大农民工的心。
一、法院主导。将“农民工讨薪”案件看做是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大事,主动上门服务,实行诉讼费减、缓、免等惠民措施,消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全身心的投入讨薪工作。
二、非诉引导。积极践行司法能动作用,将审判阵地转移。制做《非诉引导指南》,利用各种方式随时随地的向进城农民工发放,将其引导到优先通过非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途径上来。
三、立案指导。在立案大厅设立农民工法律咨询台,专门提供法律咨询。为讨薪农民工进行立案指导,为农民工讨薪建立便捷平台。
四、多方联动。台前县法院党组及时向县总工会、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传达了有关农民工讨薪的会议精神和工作思路,赢得了对农民工讨薪工作的支持。并与各部门联合排查,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单位予以严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