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台前县法院夹河法庭共受理民事案件160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1件,占民事案件的13.1%。针对此类案件涉案当事人多、涉案标的额大、当事人对立情绪激烈等问题,夹河法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妥审理民间借贷纠纷,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案件审查工作。对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涉嫌经济犯罪或其他犯罪的案件,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对于出借人或者借款人众多、有较大影响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及时向地方党委、法院领导汇报,做好案件风险评估和预案工作,切实防范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二是加强诉讼财产保全。对存在可能转移、隐匿、毁灭财产的案件,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或对未提起诉讼保全申请的,及时向其释明,采取保全措施。对因外借资金不能回笼,通过诉讼缓解资金压力的当事人,降低担保门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有10件案件因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得以顺利调解或执结。
三是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民间借贷纠纷往往发生在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双方关系较为密切。夹河法庭在审理中充分利用双方有亲属或同事、同乡、同学等密切的关系,采取上门调解、邀请当事人亲友协助调解等方式,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即使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也要尽可能的化解双方的矛盾,以最大程度做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四是进行有效的法律释明。根据相关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主张的事实有责任向法庭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主审法官高度重视借款人的答辩意见,极力查明被告抗辩事实及其理由,是否有证据存在,理由是否成立,引导诉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并根据双方提供证据或证据线索,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防止非法借贷合法化。
五是强化个案司法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媒体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开展巡回讲座,加强对典型借贷案件的宣传,使民众增强借贷风险意识和证据意识,使当事人及社会公众从个案中吸取教训。
目前,该庭受理的21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调解撤诉16件,调撤率为71%,呈现出调撤率高、上诉率低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