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在濮阳市中院司法技术处处长王东航、市中院审管办韦怀银的督促、指导下,濮阳县“两评查”小组在台前县法院进行了庭审观摩和裁判文书互查抽查活动。
在评查中,濮阳县“两评查”小组分别对台前县法院审理的赵某诉刘某、太平洋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和闫某非法持有毒品一案进行了庭审观摩,并随机抽查了10份裁判文书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查。通过评查,“两评查”小组认真填写了《庭审评查计分表》、《庭审登记表》和《裁判文书评查计分表》,对庭审观摩情况和裁判文书评查情况进行了打分,并填写了书面点评意见。
评查结束后,“两评查”小组在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点评会议,对评查情况进行了总结。点评中,王东航处长强调,“两评查”小组评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确保评查结果客观公正;台前县法院要认真组织,予以积极配合;要通过评查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建议,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濮阳县评查人员对所观摩的案件从司法形象、司法礼仪、庭审能力、案件难易程度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致的点评,并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同时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孟庆国副院长代表台前县法院对市中院及濮阳县法院“两评查”小组到台前县法院进行互查抽查活动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表示,一定虚心接受“两评查”小组提出的宝贵意见,正视存在的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整改,不断提高台前县法院的办案质量和水平,确保“两评查”活动深入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