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小组深入台前县人民法院,就省级文明单位建设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市文明办复查组首先实地查看了我院审判法庭、视频会议室、图书室、荣誉室、羽毛球场馆等硬件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随后查阅了我院文明建设工作的相关档案资料。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高贯玺向检查组介绍了我院一年来省级文明单位建设的工作情况。
高院长就法院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向复查组做了详细汇报。指出,抓好精神文明和文明单位建设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在于领导。2011年台前县人民法院在创建成为省级文明单位以后,领导班人并没有滋生“牌子一到手,创建到头”的思想。大家一致认为,文明单位是一个单位精神面貌的综合反映,创建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抓好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有利于提高职工文明综合素质和文明形象,有利于促进单位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因此,在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二是与履行人民法院职能向结合,三是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相结合,四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五是与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相结合。努力提高创建档次和水平,不断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院在精神文明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指出,2011年以来我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卓有成效,档案资料齐全,下一步既要注重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又要注重创建活动每个环节的资料收集整理。高院长表示,今后我们将按照检查组的要求,用实际行动把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