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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巡回审判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08-20 15:50:07


    近年来,台前法院在社会矛盾化解中,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作为,依据自身优势,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注重方便群众,多元化巡回审理方式。法院根据辖区的地域环境、社会矛盾纠纷发生情况,利用设立的固定巡回审理点,结合案件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在当事人所在的村委、附近的司法所及当事人住所等地就地审理,减少当事人旅途劳顿,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二是依托调解网络,实行诉调对接模式。实行巡回审理和诉调对接机制联动化的模式,坚持把巡回审理工作和人民调解窗口、人民调解组织等进行联动,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进行调解,如邀请当事人亲属、当地群众干部、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巡回调解,形成合力,共同化解矛盾。

    三是强调法律指导,强化巡回现场答疑。巡回审理的法官在完成审判工作的同时,还应当地村委、群众的要求,开庭前后为群众解疑答惑,耐心讲解诉讼程序问题、相关法律规定,获得群众的好评。组织群众与调解组织人员旁听巡回审判,现场以案释法,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四是强化法制宣传,多渠道普及法律知识。选择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或相对普遍存在的纠纷案件,在巡回审理点进行审理,做好案件审理公告及相关法律知识宣传等工作,力求使每一场巡回审理都能达到最大的法治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刘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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