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儿子等人因看女儿小敏生病住院疑婆家人无人管,一时冲动,几人到亲家李某家里质问,因双方情绪激动和亲家发生撕扯,导致两家都收到了伤害,在此表示道歉,求亲家原谅……” 这封情真意切的道歉信是出自原告李某、王某诉被告刘某、张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原本礼让三先的亲家又如何走上对质法庭的路,其中缘由是什么?
原来2012年3月份,被告刘某的女儿小敏生病住院,娘家人去探望。其女小敏哭诉无钱治疗,其公婆又未在医院守护,护女心切的刘某回家后喊上四人便于当日傍晚到亲家家质问。因其情绪比较激动,进门后两家人未说几句话,双方便发生撕扯。因原告没有防备,双方均受伤。经法医鉴定,二人之损伤构成轻微伤。后经村里负责人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但由于原告认为自己受的伤害且被亲家所致,感到丢人,一时难以心服,调解未果。 2012年4月22日,原告李某、王某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刘某父子及张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种费用总计27000余元。同时要求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对被告予以训诫。
受理该案后,民一庭的承办法官意识到,这起案件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但案件当事人是儿女亲家的特殊关系,处理结果要慎之又慎,若有一丝差错可能影响双方儿女婚姻问题。为此承办法官多次深入村庄对事情发生的经过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得知事发前一天,小敏婆家人筹备好为儿媳治病的钱后,因看天已晚,于是当天就没有去医院,而是准备次日一早赶往医院。谁知娘家人护女心切,一时冲动从而引起双方撕打。案情清楚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座谈,想方设法在庭前将此案调解。后承办法官又通过双方代理人及双方的亲朋好友进行劝说,同时,承办法官从事实、道理、法律、情理及双方儿女以后生活等方面给双方当事人做大量的思想工作,让双方为子女未来的生活着想等方面来做好调解工作。最后双方当事人被法官的诚心所感动,双方均做出了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支付医疗费等各种费用10000元,原、被告当庭相互道歉。被告并写道歉信一封。
双方亲家消除恩怨,握手言和,真正的做到案结事了,这一案件的圆满处理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