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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扎实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全面提高法官办案能力

  发布时间:2012-07-27 10:51:42


    7月26下午4时,台前县法院三楼审判庭正在开庭审理党安峰诉马楼配件批发市场民间借贷一案,该院审委会委员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随着马楼法庭审判长敲响法锤,拉开了庭审观摩活动的序幕。原告党安峰诉称马楼配件批发市场欠其货款2000元、要求被告偿清货款并支付2000元利息,被告以双方约定有退货事项为由不予以支付货款。主审法官孙建峰灵活驾驭庭审活动,以严谨的态度引导法庭围绕被告是否欠原告2000元货款,原告要求被告偿还银行利息,双方当事人在买卖过程中是否有约定退货事项三个焦点进行法庭调查、辩论、质证、认证和陈述等,使整个庭审活动按照紧张而有序的状态进行。

    历经一个多小时的开庭审理,最后原被告双方因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审判长敲下法槌,宣布休庭,定期宣判本案。

    庭审结束后,审委会委员依次对本次庭审观摩进行了点评,肯定了优点并指出应该努力的方向。最后,台前县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高贯玺对本次庭审观摩活动做了如下总结:审判人员着装整齐,庭审用语严谨规范,庭审思路明晰,举证、质证规范,本次庭审活动比较成功。但是,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法官是威严的、神圣的,审判人员一定要有气场;另外,合议庭成员互动不够,出现“陪而不审”现象,承办人唱“独角戏”现象。高院长最后强调,要认识到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与办案水平。

    通过此次活动,台前县法院院党组决定以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观摩成果,将庭审观摩规范化和常态化,与下一步即将开展的裁判文书评比活动相结合,作为提高法官业务素质的两项重要内容,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司法水平。

责任编辑:任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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