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半年以来,台前县人民法院20名人民陪审员克服本职工作繁忙等诸多困难,积极参与审理案件103件,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在参与案件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行法制宣传、监督法院各项工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台前县人民法院推行出了五种措施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
一是严格选任。在科学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基础上,密切与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司法局的协调配合,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法院审核上报、人大考核任命”等方式,选任出30名年龄结构合理、文化层次较高、专业领域广泛的人民陪审员队伍。
二是健全机制。明确陪审员参审范围,严格落实“随机抽取”制度,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和业绩档案,实行一人一卡,逐一记录陪审案件情况,按月报送,实行全程跟踪管理。
三是规范流程。坚持完善参审安排,细化庭前准备、庭后评议等环节,建立以主管领导为主、承办法官为辅的回访和答疑制度,有效保障陪审员既陪又审的权利。
四是注重指导。采取集中学习、召开座谈会、庭审观摩、典型案例研讨与个案指导等多种形式对陪审员进行培训,=邀请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收看廉政教育宣传片等,提高其廉洁办案的意识。
五是创新方法。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积极探索陪审工作新机制,通过介入调解、协助执行、帮教作用和执法监督等方式,不断拓展人民陪审员的履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