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前县人民法院侯庙法庭审结了一起拒缴电话费而被电信公司起诉的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王某支付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前分公司所欠电话费200元。
被告王某于2003年安装了电信公司的程控电话,刚开始的四年里,被告每个月都按时缴费。但自2007年开始,被告就一直拖欠原告的电话费直至2008年4月,累计拖欠原告电话费300多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但是被告总是以原告收费过高和不合理为由拒绝支付所欠电话费。在此情况下,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所欠电话费并承担拖欠期间的违约金。
侯庙法庭受理此案后,多次上门为被告做思想工作,最后,原、被告都被法官的这种敬业精神所感动,被告最终同意支付原告所欠电话费200元,原告也表示对所下欠的欠款和违约金予以放弃,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