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2日上午,台前县法院审委会委员在审判庭三楼视频会议室对原告姜学清诉被告张长征、刘丽民间借贷案进行了庭审观摩。庭审中合议庭成员精神饱满、仪表端庄,司法用语规范,措词严谨,司法警察严肃威武,传递、展示证据动作标准,从宣读、举证、质证、认证、辩论……,庭审环环相扣,有条不紊。
在庭审观摩中审管办人员向参加庭审观摩的审委会委员们发放了“庭审观摩评分标准表”,参加观摩的人员都进行了认真填写。庭审结束后,审委会委员们及时组织召开了评议会,对庭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经过评议认为,这次观摩庭是成功的,庭审活动合议庭组织的井然有序,准备充分、整体形象好、思路敏捷、条理清楚。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志学在听取评议后指出:开展庭审评查,是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的重要项目,是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的重要抓手,是落实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庭审是法官业务能力的综合反映和集中体现,开展庭审评查对于提高法官审判能力、促进庭审规范化、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最后,赵院长提出今天的庭审观摩是成功的,但还存在着对案件事实发生经过调查不清晰、没有对证据依法认证现象,希望我们审判人员对在此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整改,不断提高台前县法院的办案质量和水平,确保“两评查”活动深入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