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近两年来农村离婚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2011年,全院四个基层法庭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752件,其中审结离婚案件257件,占案件总数的34.18%。2012年1-5月份,共审结207件,其中离婚案件135件,占案件总数的65.22%,比上年同类案件数量有了明显上升。台前县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调研后发现,该类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80后离婚的居多。近两年来,台前县法院审结的365件农村离婚中,当事人为80后的为262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71.78%。
二是原告以女性居多。该类案件中,女性起诉离婚的为223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61.09%。
三是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留守农村的居多。2011年以来,该类案件为231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63.29%。
四是春节前后起诉离婚者居多。2011年1-3月份,我院审结的农村离婚案件为112件,占全年该类案件总数的43.58%;2012年1-3月份,我院共审结农村离婚案件87件,占1-5月份审结的农村离婚案件总数的64.44%。
五是离婚事由简单。离婚事由多为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以此理由起诉离婚的案件占该类案件的92.46%。
离婚案件数量上升迅速,究其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种:
一是长期外出务工,感情联系少。 在农村,一些新婚夫妇婚后为了维系生计,一方外出打工,另外一方留守家中。由于长期两地分居,双方长期不沟通联系,造成了双方在思想观念上产生很大分歧,感情起了变化,从而导致离婚。
二是双方了解不够,感情基础脆弱。 部分年轻男女经人介绍相识谈婚,婚前双方相互了解不够,结婚草率。婚后双方的缺点和不足暴露出来,随着家务琐事、婆媳问题、孩子出生、经济纷争、等因素的增加,日积月累产生矛盾,夫妻双方不能妥善处理这些问题,就会走向离婚这条路。
三是婚外情因素的介入。 “包二奶”、红杏出墙在今天早已不是新鲜事,物质生活丰富的同时,有些人就想到外面寻找刺激,或是一方在外抵制不住物质的诱惑,而发生婚外情,从而导致双方矛盾激化,感情破裂,最终走向离婚。
针对上述情况,台前县法院建议:
一、大力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对市场经济大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念进行积极的引导,积极宣传广大农村那些具有家庭美德、良好道德的人和事,同时通过开展评选“五好文明家庭”、好丈夫、好妻子、好婆媳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倡导社会新风,构建和谐家庭。
二、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加大维权力度。在农村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将这些法律纳入普法总体规划,采取多种形式,让广大妇女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三、各级组织和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关心留守妇女并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尤其是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要成立相应的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生活、生产、身心健康、法律等方面帮助。结合新农村建设出台相关措施,改善农村妇女的生活环境,关心她们的身心健康,提高她们的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同时我院在办理无过错的农村留守妇女离婚案时,尽量照顾留守妇女,使她们拥有一个完整、和谐、幸福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