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技能,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结合全省法院正在开展的“两评查”活动,台前县法院制定庭审观摩评比办法,为顺利开展庭审评查做预热工作。
经党组研究决定,台前县法院以审判委员会为庭审观摩评比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庭审观摩考评小组,每次考评人员为5-7人。具体考评工作由审管办负责。庭审评比主要是考察审判长及审判员庭审活动,并重点考察以下工作:一是庭容庭貌是否严肃整洁;二是庭前准备是否健全完善;三是庭审活动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和程序观念强不强,引导是否得力;四是审判长或审判员在案件审理程序上中立意识、平等意识和公正意识强不强;五是审判长或审判员的庭审驾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认证判断能力、分析归纳能力强不强,合议庭辅助作用的发挥情况;六是庭审后的依法处置情况等。
台前县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髙贯玺强调法院庭审活动是司法诉讼的核心内容,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环节,也是向社会展示法院工作的重要窗口,全院各个庭室的审判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此办法,为庭审观摩做好准备。高院长还提出要带头参加庭审观摩的考评,把案件庭审观摩作为“四个提升”的具体载体和抓手,以观摩讲评促培训,以观摩讲评促提高,以观摩讲评促规范,以观摩讲评树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