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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后延伸调解 成功挽救破裂家庭

  发布时间:2012-06-05 10:54:59


    5月28日,台前县法院民一庭法官接到纪某的电话,电话中纪某感谢法官为挽救其婚姻所做的一切,并说自己和妻子已经和好,开始了新的生活。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2年3月,纪某的妻子周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其离婚。承办法官细心的发现,纪某夫妻之间还存在感情,况且二人均已五十多岁,只是因为家里的一些小矛盾闹的不愉快。在审理过程中,纪某不愿离婚,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会处理好和妻子的关系。出于对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考虑,法院最终作出了不准离婚的判决。  

    法院作出判决后,双方的关系并没有恢复,纪某一再联系周某让其回家,均遭拒绝并且说有事到法院去说。于是,纪某打电话给承办法官,让承办法官帮其做周某的思想工作。本来此案已审结,承办法官对此可以不予考虑。但为利于社会的和谐,承办法官答应了周某的要求,并当即打电话约周某见面沟通协调。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周某终于回心转意,答应与纪某回家一起居住生活。而纪某在法官的见证下,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以后好好待妻子周某,否则下次同意解除夫妻关系,该保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法院留原档案,一份由周某保管。就这样一起面临破裂的家庭,又回复了宁静的生活。纪某、周某对法官成功挽救其破裂的家庭表示诚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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