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法院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实现“两高一低三满意
作者:杨军、刘忠帅 发布时间:2012-05-31 10:37:09
今年以来,台前县法院在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狠抓办案质量,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宣传教育、灵活落实执行方案、严格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科学平衡政府各部门的公共管理权力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两高一低三满意”的良好局面。“两高”即指自动履行率高、调解结案率高,“一低”是指该类案件无一引发当事人上访或矛盾激化事件;“三满意”是指非诉案件的执行既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为全力创造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实现了当事人满意、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满意。
责任编辑:刘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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