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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后延伸调解 成功挽救破裂家庭

  发布时间:2012-05-30 16:29:56


    2012年5月28日,台前县法院民一庭法官接到纪某的电话电话中纪某感谢法官为挽救其婚姻所做的一切,并说自己和妻子已经和好,开始了新的生活。  

    原来,在2012年3月,纪某的妻子周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其离婚。承办法官细心的发现,夫妻双方之间还存在感情,况且二人均已五十多岁,只是因为家里的一些小矛盾闹的不愉快,审理过程中纪某不愿离婚,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会处理好和妻子的关系。出于对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考虑,法院最终作出了不准离婚的判决。

    然而,法院作出判决后,双方的关系并没有恢复,纪某一再联系周某让其回家,均遭拒绝并且说有事到法院去说,纪某打电话给承办法官,让承办法官帮其做周某的思想工作,本来此案已审结,承办法官对此可以不予考虑,但为利于社会的和谐,答应了周某的要求,当即打电话约周某见面沟通协调,经过耐心细致的作调解工作,并以“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的道理来打动周某,最后,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周某终于回心转意,并答应与纪某回家一起居住生活;纪某在法官的见证下,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以后好好待妻子周某,否则下次同意解除夫妻关系,该保证书一式二份,一份交法院留原档案,一份由周某保管。就这样一起面临破裂的家庭,又回复了宁静的生活。纪某、周某对法官成功挽救其破裂的家庭表示诚挚的感谢。

责任编辑:刘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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