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争取院领导和政府支持。积极主动向有关领导汇报非诉行政案件情况,使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在良好的环境中展开。二是争取建立互动协作机制。迅速完成审查、立案、现场勘查等步骤,将案件落实到人,使行政庭、执行局、法警队形成互助协作的工作机制,保障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完满执结。三是争取树立和谐执行理念,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说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避免双方当事人产生逆反心理,依靠法官的调解和法律的威严解除双方积怨,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而自觉履行。四是争取建立行政法律宣传机制,加强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强化宣传的针对性和广泛性,促使广大群众自觉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