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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四举措开展违规收费 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

  发布时间:2011-11-15 10:17:03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的诉讼收费工作和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台前县法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采取四项举措,扎实开展了“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确保无违法违纪现象。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制定了周密的《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由高贯玺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并在纪检监察室下设办公室,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推动专项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把握政策,对口检查。本次检查主要围绕各部门2008年以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设置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是否存在以“保证金”、“考察费”、“教育费”、“手续费”、“办案费”等名义,违规收取当事人或发案单位费用的情况;是否存在以“赞助费”名义违规收取当事人、发案单位、律师事务所、评估拍卖中介机构费用的情况;是否存在与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暗中分成、收取佣金等情况;是否存在挪用坐支诉讼费、执行款物、罚没款物、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孳息等涉案款物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私分诉讼费、执行款物、罚没款物、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孳息等涉案款物的情况等六个方面展开。

    三、计划有序,扎实开展。通过查阅卷宗、票据的正确开具、票据存根的留存及涉案款物的正确储存等,逐项进行检查、登记,对不符合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检查前,各庭室严格按照检查范围及内容,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检查活动全面到位,自查率达到100%。同时,各庭室负责人签订了《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责任状》,切实做到了本次专项活动不走过场,全面覆盖、确保了专项活动的自查效果。

    四、认真负责,突出重点。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对立案庭、执行局、民庭、刑庭、财务室等进行了重点检查验收。在检查过程中,针对法院系统内部近年来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其产生问题的原因,建立和完善防止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的长效机制。完善了诉讼费用公示制度,公示了违规收费举报电话,自觉将收费行为置于案件当事人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预防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问题的发生,进一步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文章出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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