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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三措施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发布时间:2011-11-03 09:16:00


    法院裁判文书直接体现的是法律的权威、法院的公正、法官的形象,承载的是法院的审判质量、审判水平与审判能力,是法院对外展示公正、廉洁、为民的一扇“窗口”。为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提升法院公信力,我院在强化司法公开的基础上,重点采取三项措施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一、加强学习,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打牢写作基础和法律知识,制作民事裁判文书除了法律专业知识外,还得具备文字表述的基本功。在平时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和积累,多练多写,熟悉裁判文书制作基本要求和规范要素,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样式制作裁判文书,增强裁判文书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杜绝出现不符合格式要求和带有错别字等低级错误的民事裁判文书。

    二、加强监督审批,确保裁判文书质量。我院明确规定了院长、副院长、庭长依照法律和上级有关司法政策行使法律文书审核签发权的权限范围,同时也明确了法律文书审签的责任承担,所有的案件在院长、庭长签发裁判文书前,每个法官都必须字斟句琢,从标点符号的使用,到字体、字号都要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还要善于辨法析理。庭长要进行全面的监督指导和把关,确保送达到当事人手中的每一份裁判文书不出任何质量问题。

    三、强化网上公开,促进学习交流。各审判庭审理案件所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除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如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以外,都会在网上公开,通过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这一形式加大法院审判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责任编辑:刘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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