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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从细微处着手规范司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1-11-01 11:55:34


    台前县法院从四个细微处着手,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服务质效,从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规范立案活动。通过诉讼风险告知、法官提示、法官行使释明权等方式指导当事人正确参与诉讼。同时,普遍推行“真情听诉”制度,实行电话立案、巡回立案、开庭进社区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

    二是规范审判活动。出台了一审诉讼案件庭审操作规程,通过庭审观摩的形式对操作规程进行督促和检验,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促进审判公开。

    三是规范执行活动。规范对外委托评估拍卖程序,成立拍卖降价研究小组,限定合议庭提出降价合议意见时间,严格履行撤拍、停拍的审批手续,尽量缩短拍卖周期,提高执行效率。

    四是规范诉讼收费。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再向申请执行人预收执行费和实支费;对于经济困难符合条件和规定的,实施减缓免交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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