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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安检工作

  发布时间:2011-11-01 11:54:49


    台前县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将安保工作落到实处,有效保障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法院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共对15000余人进行了安检,收缴违法管制危险物品20余件。

    一是明确安检责任。成立安检工作领导小组,由高贯玺院长亲自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警队具体负责安检工作,统一管理,责任到人。

    二是制定预警措施。建立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处置方案,成立预警处置机构,定期召开突发事件专题会议,排查近期出现的矛盾纠纷,积极做好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

    三是加强硬件建设。投入资金,完善监控设施。安装44个摄像头,全方位进行监控。建立值班门房,设立安检通道,配备齐全的安检设施。购置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安检仪,安装电子门禁进出刷卡系统,增强防控能力。

    四是严格执行安检。建立24小时法警值班巡逻制度,对全体法警进行排班,24小时轮流巡逻,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坚持“两查”制度。对进入办公区及审判区的当事人及其随身物品必须通过安检门或安检仪检查。坚持登记制度。对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登记,并由值班法警联系工作人员后才能进入办公区及审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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