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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求妻子原谅竟挥刀断手 莽丈夫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发布时间:2011-10-19 17:59:35


    近日,台前县法院审理聂某诉刘某离婚案件过程中,丈夫刘某为使坚决要离婚的妻子聂某回心转意,竟挥刀砍伤自己的手。办案法官因势利导,成功地劝和了该夫妻。目前聂某作为原告已自愿撤诉。

    聂某与刘某经人介绍相识,不久后便按农村风俗举办了婚礼。婚后二人常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刘某年少气盛,性格又浮躁,每次发生矛盾便对聂某进行打骂,这种情况在女儿出生以后也未好转。聂某感觉十分痛苦,于是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刘某收到法院送达的传票后,开始反省自己平日的种种错误,并向办案法官表明自己与妻子有很深的感情,只是因为自己近两年对事业不求上进,对家庭不管不问,妻子才要和自己离婚的。同时,强烈表明了不愿离婚的态度。见到这种情况,办案法官认为双方极有可能和好,于是将二人叫到一起进行劝说。

    在调解过程中,刘某声泪俱下地向聂某苦苦哀求,但聂某硬起心肠就是不同意。刘某一时热血上涌,竟冲进厨房拿起菜刀,一刀砍伤了自己的手,并发誓以后一定要好好对待聂某。聂某和办案法官连忙将刘某送往医院治疗。聂某看着刘某鲜血淋漓的手臂,又气又怜,忍不住数落他一顿。办案法官看到聂某触动很大,便趁热打铁,及时对聂某进行开解劝导。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解,聂某同意再给对方一次改正的机会。办案法官对刘某也进行了教育,使他彻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一定牢记教训,再也不打骂妻子。经过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和好,当即向法庭表示自愿撤回起诉。

文章出处:孙口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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