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法院马楼法庭立足审判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力促均衡结案。
一、建立月份最低结案率制度。马楼法庭针对2011年9月份之前立案与结案情况,针对每个月结案不均等、法官忙闲不均横的情况,制定了月份最低结案率制度,要求全庭法官每月结案数最低应达到收案数的80%,每月底按照结案数进行排名,奖优罚劣。
二、建立月评审制度。每月28日到月底,由庭长核实每位法官本月新分案件以及旧存案件数量与结案数量,核实结案率。并结合本月结案数和结案率进行讲评,找出影响案件审理进度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解决。
三、分工协作,充分发挥法官的能动性。该庭根据每个法官的特点,将调解、庭审、记录等工作进行细化,划分到人,增强法官办案的能动性和主动性,确保每月多结案,结好案。
1-5月份,该庭的结案数分别为0、0、13、7、8,不仅结案率底,而且极不均衡。以上措施实施以来,该庭的结案数逐步攀升,6-8月份,该庭分别结案21、22、23,初步呈现了均衡结案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