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法院始终以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作为全部工作的落脚点,紧紧围绕“服务辖区经济建设、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重心,采取五项措施方便群众诉讼。
一是通过“减、缓、免”诉讼费,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够打得起官司,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
二是设立当事人休息室。在立案大厅设立当事人专用的休息室,并配备桌、椅、茶水、笔、墨、纸张以及有关法律文书式样等给群众以人文关怀。
三是设立人民法院便民诉讼室。我院各业务庭室在乡镇中建立一个便民诉讼联络室,联络牌上注明联络员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手机号等内容。
四是开设周末法庭。对一些确有客观原因难以在工作日参加诉讼的,经双方同意,可以安排在周六和周日开庭。
五是开展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凡办理民事案件的庭室每季度必须开展巡回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