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现收结案动态平衡,全面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台前县法院强化四项措施,狠抓均衡结案,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强化干警均衡结案理念。由院长主持每月召开庭长审判经验交流会,将均衡结案理念根植于每名办案法官心中,引导法官从“片面追求年终结案率”向“重视月结案均衡度”转变,确保办案人员从思想根源上摒弃“前松后紧”的思维定势,全面提高每月结案率。
二是创新均衡结案举措。台前县法院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标的大小等将案件进行审前分流,扩大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纠纷等案件的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充分运用调解方式快速结案。在推行“繁简分流”的同时,将案件分包到人,在快速结案的前提下确保司法公正,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严格控制审限,制定结案均衡奖惩机制。业务庭室所办案件在法定审限内提前结案的,在年底绩效考核时给予一定的加分;对即将超审限的案件,由立案庭发出通知,督促案件主办人及时结案;对需延长审限的案件,严格办理延长审限审批手续,控制案件审限的延长。
四是按月通报案件审结情况。在每月召开的院长例会上通报各业务庭办案进度,对每月结案率和个人结案数排名前三的庭室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低于全院平均水平、未结案数多的庭室进行警示教育,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
均衡结案措施自实施以来,台前县法院法官办案数量和质量均得到大幅提高,“阴历年前放松消遣”的现象明显消失,法官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氛围日益浓厚。1-8月份,结案率及均衡结案均有了明显提升,各部门平均结案率从原来的61.3%提升到了89.6%,平均月多结案40余件,每月未结案数量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实现了结案数上升、结案率上升、未结案数下降“两升一降”的良性循环,全院收结案动态平衡格局初步形成,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