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审判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办案前松后紧、年底突击结案等突出问题,为了改变这种“片面追求年终结案率”的现象,台前县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措施狠抓均衡结案工作。
一、实行月汇报制度。院党组每月底听取各业务庭工作汇报,对各业务庭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对不及时完成任务的部门,由分管院长督促其分析落后原因,切实加以整改。
二、加强审限管理。对确需延长审限的案件,由承办人员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延期理由,须经庭长、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同时,申请延长审限的案件均需在审管办备案。
三、建立案件审限预警督办制度。充分发挥法院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对于临近审限1个月的案件,由审管办发出催办函进行催告和警示,确保每件案件都能在审限内结案。
四、严格制定考评制度。将均衡结案置于法院审判管理的核心地位,改变以往年终单一考核模式,坚持月考核、季度考核和年考核相结合的结案率考核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个月、每个季度的结案率,从根源上彻底摒弃“前松后紧”的思维定势,努力做到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快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