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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十忌”

  发布时间:2009-08-10 08:52:32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阐释法律、宣传法治、弘扬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直接窗口,一份语句凝练、结构严谨、论证有力、说理充分的优秀裁判文书能够最大限度地阐释人间正义。 为了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增强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反映人民法院的整体执法水平,特推出裁判文书“十忌”。其具体内容是:

    一忌裁判文书中有错别字;

    二忌裁判文书中有漏项、掉字;

    三忌认定的事实未经庭审查证属实;

    四忌采信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

    五忌缺乏对采信证据的分析与判断;

    六忌说理不充分、缺乏针对性;

    七忌缺乏对认定事实与法律适用的解释;

    八忌裁判理由缺乏分析与推理;

    九忌适用法律条款不准确;

    十忌判决结果的语言文字表述不具体、不确定。

    自裁判文书“十忌”活动开展以来,我院有效地规范了制作裁判文书的水准,使干警的工作责任心有了明显的增强,裁判文书的质量也有了一定的提高,章显了裁判文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为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奠定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兰晓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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