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台前法院不断完善监督机制,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制约,审判管理水平和案件质量都有了显著提高,这主要得益于我院在工作中细致周到、勇于创新、善于总结。
1、完善审判流程监督机制。逐案进行案件流程评查,实行对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并对监督情况逐月通报。
2、完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于2011年成立审管办,每月对案件总体质量进行评查,评出最优、最差裁判文书,发出评查通报,督促案件的规范化审理。
3、认真接受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自觉接受上级法院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对二审发回重审或改判案件,严格进行错案责任追究,该纠正的纠正,该处罚的处罚。
4、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不定期召开征询意见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旁听;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主动上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
5、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院纪检监察室通过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线索进行调查,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确保审判人员公正廉洁司法。
6、实行案件当事人随案监督。建立“廉政监督卡制度”,立案时给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公开监督电话,结案时在案件审判和执行的各个环节建立了监督机制。
7、实行网络公开监督。在台前法院网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