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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法院审判工作“四步走” 奏响司法为民新乐章

  发布时间:2011-05-25 16:17:24


    近日,台前县法院为全面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主体实践活动,结合全省法院开展的“五除”活动,推出审判工作“四步走”,在规范法官言行、提供便民服务、加大案件调解、搞好判后答疑四个方面对干警做出了明确要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一步规范法官言行,减少人民群众与法院之间的对抗。礼貌接答所有人打到各庭室的电话并认真解答所咨询的问题及有关问题;严格规范着装,热情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耐心解答当事人的询问;被当事人举报态度蛮横、言行不当的干警,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年终考核评先资格。

    第二步多措并举,全面加强便民服务措施。根据审判需求在比较醒目的地方张帖诉讼须知、法院受理民事、行政案件的范围,解决当事人因法律知识欠缺所带来的参诉不便;逐步建立健全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和报道庭审规则,增强办案透明度;从方便当事人角度出发,采取异地开庭、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多种便民方式切实方便当事人,减轻当事人诉累。

    第三步加大调解力度,全面化解社会矛盾。创新调解模式,更新调解理念,从调解率、当事人满意度等多个方面考核调解成效,切实提高各类案件调解工作水平;加大对侵权、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等案件的调解力度,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步释法明理,搞好判后答疑,切实消除当事人及人民群众对裁判文书的疑惑。

    一方面以裁判文书的辨法析理为抓手,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裁判文书既要阐述实体判决的理由,又要阐述证据是否采信、定罪量刑依据。重点阐明支持或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辩解及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意见的缘由及依据,阐明定罪及量刑情节认定依据;

    另一方面以文书送达的释法明理为抓手,做好判后答疑息诉服判工作。送达裁判文书时,须向被送达人说明裁判文书的主文内容,释明判决的法律依据,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的理解和认同,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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