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马楼法庭巡回办案调结了一起因引用黄河水淤垫宅基地发生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2011年4月11日,王大(化名)在引黄河水淤垫自家宅基地时,未做好防范措施,致使邻居王二(化名)家的一间房屋遭受冲蚀、浸泡而倒塌,屋内的货物折损大半,损失达两万多元。王二因此于4月18日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大赔偿其损失。
我院马楼法庭受理该案后,决定巡回办理此案。主审法官经过了解得知原、被告不仅是左右邻居,还是同族兄弟。王二的房屋倒塌后,同村人曾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未果。掌握这些情况后,主审法官感觉虽然二人矛盾较大,但仍存在调和的可能。
这次巡回审判的地点设在房屋倒塌现场,该村不少村民围坐旁听。庭审中,原、被告分别进行了陈述与答辩。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首先对王大进行释法析理,向其释明根据法律规定,其作为过错方负有赔偿义务。况且被冲垮的房屋是王二存放货物的地方,王二损失这么大,王大应站在自己兄弟的角度考虑,如果自己家遭受了损失会是什么心情。在主审法官的耐心劝说下,王大同意作出赔偿。接着,办案人员又做起王二的思想工作,两人既为同族兄弟,又为邻居,如果因为这件事老死不相往来的话,今后家里有事无法相互照应,现在王大愿意赔偿,王二也要考虑一下王大的家庭状况,尽量做点让步,争取解决纠纷的同时不伤及双方感情。王二想到王大家刚淤垫过宅基地,花费较多,全额赔偿确实很吃力,况且两家人又是族兄弟,闹得太僵会被村里人笑话,于是同意降低赔偿要求。在主审法官的协调下,双方最终商定由王大赔偿王二7000元,二人当场签署了协议书。双方都表示不因此影响两家人的感情,往后还跟以前一样来往。围观的群众看到法官这么快就调结了案件,深为法官的办案效率和办案方式所叹服。
该庭通过巡回审判,不仅增强了群众的司法公信力,还提升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