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法院新出台了廉政建设“五项报告”制度,内容如下: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法官与律师、中介机构人员相互关系的规定,凡近亲属担任律师和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本人必须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二是执行回避制度,凡遇有法律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必须主动向院长报告。
三是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凡遇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的,本人必须主动向组织如实报告。
四是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凡遇有违规插手过问案件的,该案审判、执行人员必须主动向上级领导报告。
五是严格执行评估拍卖规定,凡遇有违规插手过问评估拍卖等事宜的,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必须主动向上级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