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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娃不再只是“家事”,台前县法院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发布时间:2026-05-18 09:15:17


   “以前总觉得给他吃饱穿暖就行了,没想到我长期不在身边,让他学坏了,是我的错……”接过台前县人民法院发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后,被告人小东(化名)的父亲低下了头。

    近日,我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时,发现“熊孩子”背后都站着“甩手家长”。为了挽救迷途少年,法院不仅审了案,更给家长上了一堂必修课。

    【案情回溯】

    被告人小东(化名),因哥们义气,伙同他人在某地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微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意识到:这个孩子在祖辈溺爱下长大,父母缺少关心,对子女教育不重视,如果不改变家长,即使孩子这次出来了,再犯的风险依然很高。

    【法庭教育】

    “你们作为监护人,严重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现向你们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法官严厉指出了监护人存在的监管缺位、教育方式不当等问题。

    依据家庭教育筑基专项行动的要求,台前县法院不仅发令,还现场组织了一场特殊的“家长会”:法官结合案情,向家长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指出放任孩子的法律后果,扭转“棍棒底下出孝子”或“金钱弥补一切”的错误观念。

    【法官说法】

    “很多家长认为,孩子犯了罪,交给法院判了就行,这其实是大错特错。”本案承办法官表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的责任。本案中发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不是一发了之的“形式主义”。如果监护人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已签署《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承诺书》,承诺将改进教育方式,配合法院及社区进行后续矫治。

    一纸指导令,不仅是约束,更是唤醒。为了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台前县法院将持续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对本案家庭进行定期回访,为迷途少年回归社会铺就一条温暖的回家路,用法治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少年”。

责任编辑:岳国玉    

文章出处: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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