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孙口法庭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发现,交警工作与法院工作脱节,是当前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一个最大制约因素。比较常见的情况有以下两种,一是有的当事人不相信交警部门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在交警部门调解后,当事人又到法院进行缠诉;二是有的当事人认为法官不懂交通业务,质疑审判的公正性。针对这种情况,我院孙口法庭在综合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主动与台前县交警队协商联系。利用法庭就近原则,在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股设立了孙口法庭巡回办案点。
县交警大队为该庭巡回办案点提供了办公室和群众接待室两间办公场所,该庭选派两名优秀法官到办案点开展工作。为便于开展工作,该庭将法官的姓名、联系方式均在办案点进行公示,无论是节假日,还是白天夜晚,只要接到交警部门和当事人电话,该庭法官均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由交警部门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引导其上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避免矛盾激化。
如:4月23日,辛某被醉酒的刘某驾驶运输卡车撞死在郑吴公路高掌加油站附近。辛某的丈夫悲恸欲绝,一心想要报仇。就喊上20多个本家人,围住了交警大队事故股的大门,非要把刘某拉出来打死,任凭交警们怎么劝说也不听。见此情况,我院孙口法庭巡回办案点的法官赶紧上前进行了劝解,并说明了身份。一听是法官,常某的本家们就劝其听听法官的说法。该庭法官因势利导,当场给他们讲了有关交通肇事罪的法律知识,使其认识到了刘某不仅要被判刑,而且还应给予民事赔偿,但是当前要赶紧到法院立案。法官的劝解使常某的情绪渐渐平息下来,在法官的帮助下到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现在常某已经拿到了赔偿款,每次提起交警队里的法庭都是赞不绝口。
该巡回办案点自去年4月1日成立以来,通过交警和法官的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共受理交通事故诉讼案件55起,审结率达100%;参与调解160余起,法律咨询360余起。没有发生一起矛盾激化案件。以前经常发生的当事人围堵交警队大门的情况也基本杜绝,做到了事故调解不出门,官司诉讼不出院,极大地维护了社会的平安稳定,受到了交警队门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