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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实行超期案件预警制度综合治理超期案件

  发布时间:2011-04-01 16:13:35


    为加强审判质量监督,杜绝超期案件的发生,台前县法院成立由纪检监察室、立案庭为主导的审判流程管理办公室,建立以案件质量评查、超期案件审查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审判监督机制。

    一、四月上旬,审判流程管理办公室对2010年10月份以来的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对超期案件交由主管院长督办,6月底前全部结案,结案成绩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二、为杜绝新的超期案件的产生,我院实行案件预警制度。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执行案件,提前两个月由立案庭发出预警通知,结案期前一个月仍然没有进展,要求书面说明原因,并指派监督员,结案期15日前仍无法结案,责令更换案件负责人,并扣除年度绩效考核的相应分值。

    三、严格处罚措施,凡办理案件超过法定时限,对办案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党政纪处分,并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取消年终奖励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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