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全省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其中孙口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协同运行赋能矛盾源头治理 ”的典型经验成功入选。
近年来,台前县人民法院孙口人民法庭立足工作实际,聚焦提升诉源治理效能、提升审判执行质效这两项核心目标,以“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紧盯“源头”治理靶向攻坚,积极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激发人民法庭基层解纷效能,为台前县域和谐稳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2024年上半年,孙口法庭辖区万人起诉率为47.02件/万人,同比下降4.13件/万人。
一、前端抓源头预防,解纷于“立”。
孙口法庭立足工作实际,构建“庭所联建”“法庭+人大代表”“法官+调解员”等多元解纷机制,将诉前调解端口前移,统筹整合孙口镇派出所、司法所、特邀调解员、人大代表力量,凝聚合力,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房屋宅基地等多发性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全链条解决。设立诉前矛盾纠纷调解室,由驻庭调解员及特邀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同时借助台前县的特殊地理优势,与临近的阳谷法院寿张法庭等建立“联防、联调、联送”机制,化解一批疑难案件,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增量。例如诉前调解的代某等22人与某教育培训机构教育培训合同一案,代某等22人为其子女向某教育培训机构缴纳了教育培训费12万余元后,某教育培训机构在培训未完成就停止培训。针对该案,孙口法庭法官、驻庭调解员主动与该培训机构的管理机构联系,多方查找寻找到培训机构负责人。通过调解,教育培训机构同意退还代某等22人相关费用并主动履行。2024年上半年,孙口法庭受理诉前调解案件76件,调解成功数31件,平均调解时长18.52天,诉前调解成功率41.26%。
二、中端抓提质增效,止争于“审”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孙口法庭强调审执兼顾,在裁判文书中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强化裁判文书的可执行性,在审判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止争于审。如娄某与某汽车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娄某到某汽车公司购买车辆,不听公司工作人员劝阻执意到研发生产车间查看车辆生产,不慎摔伤后诉至法庭,法庭经审理认为娄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汽车公司尽到了注意阻止义务,娄某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依法驳回娄某的诉讼请求,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弘扬了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孙口法庭负责审理县域内一半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对买卖合同案件实行“绿标签”办理方式,优先审理、调解、执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通过“综合+专业”及繁简分流机制,孙口法庭持续提升办案效率,优化发改率、上诉率和民事调解率等核心指标,实现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的双提升,上诉率、发改率在5个人民法庭中最低。上半年,孙口法庭案-件比为1.42,全市排名第一。
三、末端抓堵点难点,息诉于“执”
探索建立“1+1+1”审执工作模式。院党组精心选拔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驻庭执行团队,担任员额法官的执行工作助理,除保全、终本、案款、信访等执行事务外,集中精力搞执行,以执行完毕率和执行到位率为工作目标,把当事人的纸上胜诉权益变成真金白银。目前,孙口法庭审判执行人员共10人,有效实现了审执一体化运行。审判法官交叉办理执行案件,打破审执分离及执行程序重复调查的弊端,取得以审促执、以执验审的良好效果。上半年,孙口人民法庭执行完毕率67.73%、执行到位率69.54%,同比上升15.31%、16.17%。成立“人大代表之家”工作室,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法庭开放日、旁听案件审理、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实现人大代表对法庭工作的常态化监督。积极探索“法官+代表”矛盾纠纷调解模式,法官与人大代表对接,推进人大代表对法庭监督联络机制“纵深”式发展,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