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六月份第二次集体学习交流研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围绕第十章、第十一章对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要求进行学习。党组书记、院长郭循利主持学习交流并讲话。
会议首先对第一议题进行了学习,郭循利院长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持续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随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第十一章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部分进行了重点学习,交流了学习体会。
郭循利院长在学习点评时指出,一要严守工作纪律,在遵规守纪中依法能动履职。扎实履职尽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时时、事事、人人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面对风险挑战,敢于出击,勇于担责,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领导接访、包案化解制度,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切实将“有信必复”做到群众心坎上。二要严守生活纪律,在遵规守纪中培养高尚情操。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和首要任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带头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日常生活严起,自觉做奉公以勤、律身以俭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