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彩礼嫁妆互返还 用心执行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22 17:39:51




    “同为父母,我真心劝你们尽早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法院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后,你们和女儿的工作和生活都将受到严重影响!”听完法官将心比心的劝告,被执行人李某的父母同时表态愿意支付执行款。日前,台前县人民法院侯庙法庭结合院党组正在实施的“立审执一体化改革”,采用善意执行措施触动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案件执行完毕后,申请人为表达感激之情,将锦旗送到侯庙法庭承办法官手中。

    据悉,2023年6月,张某与李某经人介绍认识并确定婚约关系,后张某给付李某彩礼共20万元,金首饰若干。2023年9月张某与李某办理结婚登记,2024年1月份双方发生矛盾,分居至今。为此,张某诉诸法院,要求李某返还彩礼。台前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返还张某彩礼人民币14.5万元和全部金首饰。判决生效后,因李某一家均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为妥善化解该案,台前法院受理强执申请后充分秉持善意执行理念,立即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反复向李某及其父母宣讲执行政策和利害关系。然而,李某的父母坚持认为女儿分手的主要责任在张某,不仅对返还彩礼一事十分抵触,同时也对返还金额存有较强的不理解情绪,甚至声称即使被采取法律措施也不会向张某返还彩礼款。

    获知被执行人李某父母的内心想法后,执行法官积极转变思路,以自己同为人父为切入点,与李某的父母“唠家常”。承办法官结合真实婚约财产案例,向李某的父母认真阐释了相关法律规定与判决依据;同时明确告知法院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后将面临“处处受限”的局面,重点从避免影响其女儿正常工作和生活角度出发,耐心引导其一切向前看。经过法官将心比心的沟通和交流,被执行人李某一次性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张某14.5万元现金和全部金首饰,并于当日现场履行完毕,顺利了结该案。

责任编辑:季杨    

文章出处:侯庙法庭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