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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如我在诉” 兑现真“薪”白银

  发布时间:2024-04-08 09:50:03



    近日,农民工代表丁某、马某等人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台前县人民法院杨军法官手中,感谢办案法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悉,2021 年 12 月,原告代表丁某与被告某公司签订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某工程项目内部经济责任承包协议。原告等人按照协议约定将协议全部义务履行完毕,经双方核算劳务费共计603132.09 元,已支付458500 元,剩余 144632.09 元未支付。经多次讨薪未果后,13名农民工遂将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分包单位诉至台前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劳务费。

    因涉及民生案件且人数较多,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台前县法院立即启动涉及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快立、快审。为妥善审理,承办法官杨军深入了解案情,耐心归纳争议焦点,反复梳理证据材料,并结合双方当事人陈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上海某有限公司向原告丁某、马某、李某等13人支付劳务费。被告中建某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先行清偿责任,其清偿后可依法追偿。被告中建某某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予以维持原判。13名农民工在清明节前终于收到了追讨半年多的劳务工资。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承办法官高效公正办案的肯定,也是对台前县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可。工资是农民工的血汗钱,工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台前法院将继续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季杨    

文章出处: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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