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您让我相信法律,相信每个公平的诉求都能被正确对待和履行,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律工作者的伟大”。3月27日,台前县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从外地寄来的感谢信,字里行间饱含真情、令人动容,是人民群众对台前法院执行工作、执行干警的高度认可和诚挚感谢。
张某与袁某在2018年经由台前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子由张某抚养,袁某支付抚养费,且清楚表示抚养费每年度十月份之前给到原告张某,直至婚生子年满十八周岁止。调解生效后,张某拿着调解书找到袁某要求其兑现协议,但袁某迟迟不予支付抚养费用,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万般无奈的张某决定向法院发出求助,遂向台前法院申请对被告袁某进行强制执行,把最后的希望寄托于台前法院执行局。
刘震法官受理该执行案件后,考虑到要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做到执法有温度,他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调解,从法、理、情多个角度释法明理,耐心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讲明目前国家的执行政策,告知拒不履行协议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次沟通,被执行人思想上有所改变,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并积极履行调解协议。
该案件的执结是台前法院推行“立审执一体化”改革工作的一个缩影。台前法院积极探索推进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机制,审判、执行结合,打造办案闭环,保障审执不脱节,积极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打通群众家门口的司法服务链,让人民法庭真正成为定分止争的前沿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