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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消费“安全伞”——台前法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8 10:01:40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4年3月15日上午,台前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市民广场开展“3.15消费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彩页,向来往的群众及周边商户详细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相关知识;针对群众高度关切的“消费过程中遭遇的质量问题”“过了试用期的商品能否退货”和“大数据杀熟”等热点问题,现场用以案普法的方式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不断净化市场秩序,努力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法治化消费环境。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1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20余次,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关系,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引导他们提高防范意识,理性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季杨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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