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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一个电话执结一案件

  发布时间:2011-02-28 08:46:27



使命的硕果

    2月28日上午,申请执行人仝某某双手捧着一面书写“一心为民,廉洁高效”的锦旗,热泪盈眶,激动的对台前法院执行人员说:“谢谢,真是太感谢了,你们真是我们老百姓的贴心人”。

    2010年3月,原告仝某某受雇于被告肖某某,在雇佣期间工作时,原告被工地上的物体砸伤,人身受到伤害,经台前法院判决,由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00817.68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不按时履行,原告申请执行。

    接到该案,办案人员杜新宇按照程序向被申请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时,了解到被申请执行人常年在外,很少回家,无法联系,他想到申请执行人无助以及期盼的眼光,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急需用钱继续治疗,于是想法设法,通过各种渠道,终于在几个小时后找到了被申请执行人的联系电话,于是立即拨通电话,耐心的向被执行人说明案件情况,告知其不按期履行的风险,被申请执行人一开始态度并不好,最后终于被办案人员的耐心诚信打动,同意立即履行。第二天,被申请执行人如约把所要履行的款项打到台前法院执行局账户。申请执行人仝某某接到执行款,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心中万分感激,于是专门制作锦旗一面,表达自己对台前法院,对台前法院执行人员的感激之情。

责任编辑:刘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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