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专题组织学习《人民陪审员法》,通报2023年以来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并安排部署人民陪审员相关工作。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传广同志组织学习了《人民陪审员法》的相关法条内容,并重点解读了《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关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加审判案件的数量上限,并向社会公告”的具体规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建峰通报了截至2023年11月以来各位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并对各位法官近期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短板和弱项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工作方向。
会议强调,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判是《人民陪审员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各部门都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法》的学习,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时要注重均衡参审的相关规定,尽量多联系未参加或者参加庭审较少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坚决杜绝出现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超上限的情况。
会议要求,一是各审判业务庭要严格把关,对参审案件超上限的人民陪审员不再邀请参加案件审理;二是各业务庭对于今年未参审案件的陪审员要加大邀请参审力度,确保人民陪审员参审人数比率;三是审管办要加强管理,每半月通报1次各业务庭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确保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书记员要及时录入数据,在庭审结束后及时完善案件审判组织情况,以便审管办及时准确提取各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