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10月10日上午,被告人夏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由台前法院院长郭循利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朱景辰出庭支持公诉。县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100余名党员干部参与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庭审还邀请了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见证“阳光司法”全过程。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夏某某在某大学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随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的展开,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核实,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真诚悔罪。整场庭审庄严肃穆、规范高效,庭审效果良好。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郭循利院长表示:“此次公开庭审,不仅是案件的个案审理,更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将庭审现场变为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明纪的警示教育课堂,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让旁听人员更加深刻感受到了廉洁自律红线的不可逾越性、法律的威严与不可侵犯性,让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常怀律己之心,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达到了‘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台前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法治课堂宣讲活动等,通过公开开庭、以案释法等形式,引导广大公职人员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守好廉洁底线,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