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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鉴定+诉前调解 ”模式助推诉源治理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3-08-09 09:27:31


    近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在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时,采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的解纷模式,成功促成当事人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减少诉累,实现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案情回顾:2023年2月9日,张某在某小区内驾驶机动车,将该小区新建车棚撞坏,张某负全部责任。后该小区物业公司与张某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该小区物业公司将张某及张某投保交强险、商业险的保险公司诉至台前法院。

    开展化解:台前法院在接收到案件后,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鉴定。台前法院技术室收到案件后,仔细研究案情,认为案件本身标的额较小,此情况下鉴定反而增加诉讼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快速解决矛盾纠纷,技术室联合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承诺立即履行理赔义务,本案得到圆满化解。

    此案只是台前县人民法院推行“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机制的一个缩影。通过将鉴定程序前置,有利于当事人在诉前明确诉讼标的,对自身的诉求进行合理预判和有效处理,降低诉讼成本。诉前调解有利于提高纠纷化解效率,维护良好的社会关系。“两个诉前”共同发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实现纠纷在诉前分流,实现案结事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下一步,台前法院将持续加大诉前鉴定程序的适用力度,积极引导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件办理提速增效。

责任编辑:季杨    

文章出处:诉前调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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