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刚尽,夏初临,近日高温天气“火力全开”。为强力攻坚“骨头案”、“钉子案”,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有力维护司法权威,2023年6月9日早晨六点,经前期统筹安排,台前法院在党组书记、院长郭循利的带领下,出动21名执行干警,迎着晨光,再次跟随全市法院一起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本次执行活动邀请省人大代表、县第一初中教师蒋平全程见证。
清晨6时,晨光熹微,执行队伍抖擞精神、集结完毕。“行动开始,现在出发!”随着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金晓华的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们奔赴辖区乡镇,给被执行人带去清晨的第一声“问候”。
香甜酣睡?看执行干警如何“提神醒脑”
“我跟你们去法院,但先让我穿好衣服。”面对突然到访的执行干警,正在睡梦中的徐某一脸错愕,眼见“脱身”无望,只得乖乖配合法院执行。
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徐某应偿还20万元本金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徐某名下除有一辆已被查封但未实际扣押的小型轿车外,无其他财产线索,徐某本人也杳无音信,无奈法院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终本”不代表“终止”。在提前收到徐某回家的线索后,执行干警起早突袭,将徐某堵在了房门前,连人带车一同带回法院。到了法院,徐某态度诚恳,对以往拒不执行的行为深刻反省,主动要求协商。最终申请人同意放弃讨要利息,徐某以20万元一次性偿还本金了结案,案件得以执行完毕,扣押车辆由徐某自行取回。
有钱不还?拘留所当“反省处”
“曹某,因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规定,决定对你予以拘留,带走!”在依照法定程序向曹某宣读拘留决定后,执行干警将曹某带至拘留所拘留。
据悉,曹某借款后,拒不归还,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多次催讨,曹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此次将其拘传至法院后,曹某声称将于下午14时凑齐欠款,但需离开法院来筹集欠款。鉴于曹某多次悔约行为,执行法官同意暂缓采取拘留措施,但对其离开法院的要求不予准许,告知其可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筹措欠款。至约定时间,曹某分文未还,随即有了前述被拘留的一幕。
此次行动迅速有力,战果丰硕。共拘传被执行人9人,拘留2人,扣押车辆1辆。达成执行和解4件,执行完毕1件,执行到位66.87万元。
实事映初心,执行暖民心。下一步,台前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打好“豫剑执行”专项行动“收官战”,严厉打击拖延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守好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环,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