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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奏响司法公开“三部曲”

  发布时间:2011-01-09 21:56:35


    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我院不断创新司法公开途径,从庭审、裁判文书、公众开放日着手,将法院工作全程纳入“阳光司法”之中,奏响司法公开的“三部曲”。

    部曲一:变庭审仪式公开为庭审规则公开

    法庭审理是审判活动的核心。我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社会公众持有效身份证件可自由旁听。为规范庭审活动,我院出台了《庭审程序指引(试行)》。该文件以开庭准备、开庭宣告、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步骤为顺序,着力规范各个庭审环节的实务技能,为法官提供操作性较强的基本规范。此外,我院制定出《量刑程序规范化实施规则》,推动量刑规范化,强化对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积极推进审判公开,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部曲二:变文书内容公开为裁判理由公开

    在认真落实裁判文书上网的同时,我院对裁判文书的公开进行新尝试,在裁判文书后附录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这既方便当事人及社会公众查阅,也使判决依据一目了然,增强法律适用的透明度。为帮助当事人理解裁判,我院还大力推行“判后答疑”制度,向当事人耐心详细解释裁判理由,消除当事人对裁决过程的神秘感,提升司法公信力。

    部曲三:变单向式公开为互动式公开

    我院认为,要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就要在司法公开的主动性上进一步挖掘潜力,要改变以往单向式司法公开的表现形式,将人民群众纳入司法公开的参与者行列,在与法院的互动过程中体验司法的真实感、亲和感。我院通过定期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特邀监督员、当事人代表、社区群众、部队官兵等走进法院,让他们参观“文化长廊”等法院文化建设成果,观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庭审,并与法官进行深入、生动的沟通,使他们直观地了解法官的各项工作。院领导亲临现场,聆听参观者提出的问题,并一一作出解答。我院院长高贯玺说,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目的是要与人民群众做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健全和完善司法的民意沟通机制,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司法、感受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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