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在全社会形成爱护黄河、保护黄河、守护黄河的浓厚氛围。4月1日上午,在《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之际,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台前县人民法院在台前县将军渡黄河渡口深入开展“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 携手共护母亲河”主题集中宣传活动。为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濮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克臣,台前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循利,濮阳中院驻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庭长贾向阳、濮阳中院行政庭庭长朱海宇等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展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及时释法答疑,活动气氛热烈,普法效果良好。
活动过程中,王克臣、郭循利还分别同代表委员们就黄河司法保护问题同全国人大代表李连成、省人大代表许延随、蒋平进行了深入交流,征询他们对法院的意见建议。
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品2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次,表达了全民同心、携手聚力共护母亲河的坚定信心,营造了《黄河保护法》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共抓大保护、保护母亲河的浓厚氛围。下一步,濮阳两级法院将积极向社 会公众普及黄河保护法的内容以及相关涉水条例法规,帮助大家增强法律意识,共护母亲河长久安澜,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