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当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困。台前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全面贯彻司法为民宗旨,依法为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负担,让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谢谢啊法官,谢谢你们给我免交诉讼费,要不然我们一家三口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是台前县法院近期受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梁某不断的向工作人员说着感谢的话。王某忠(殁年47岁)乘坐的三轮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侧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原告梁某杰、王某、王某达系本起交通事故的遇难者王某忠的家属,就赔偿问题与肇事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起诉至法院。王某忠的两个儿子王某、王某达还在上学,学业开销较大,王某忠死后,全家就断了生活来源,导致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困难。梁某杰在说明自己的困窘处境时声泪俱下,表示自己实在无力缴纳诉讼费并提交了村委会开具的家庭困难证明,询问能否予以减免。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当即向领导汇报,为其开通减免诉讼费绿色通道,当场办理了诉讼费减免审批手续,确保了案件及时办理。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台前县法院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减轻困难群众诉讼成本,2022年全年,台前县法院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183000元,发放司法救助金55000元,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诉讼负担,充分彰显了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