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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台前法院调研座谈

  发布时间:2023-03-10 09:39:34





    3月9日上午,台前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白天恩等一行四人到台前县人民法院就《关于省人大指导各级人大对同级法院办理案件开展监督评查办法的议案》进行调研座谈。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循利和在家的院领导、部分员额法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人大调研组对近几年相关县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监督和案件评查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就下一步如何更好做好监督和案件评议等工作征求意见。调研组强调,人大对法院的监督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职责,是支持和促进法院改进工作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的需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就是使法院干警时刻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对法院干警权力进行控制和约束,让法警们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防止司法腐败的发生。

    郭循利表示,下一步法院也会把接受监督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力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将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加强政治建设、践行群众路线、落实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和有效举措,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调研、视察、监督、检查,虚心接受各类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同时,将接受监督纳入县法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认真研究推进思路举措。明确专门领导和专职部门牵头负责接受监督工作,实现接受监督与推进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接受监督的规范性、经常性。将代表联络工作列入人民法院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现高效、统筹、协同开展。对代表建议,力求摸清实情、找准症结、提出对策。坚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的原则,对能立即解决的,即知即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积极探索解决办法,创造条件尽早解决,并实事求是向代表解释说明,争取理解和支持。针对代表联络和建议办理工作,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督、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办、办公室全程跟踪问效的工作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干警,由督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进一步创新思路,优化接受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凡重大案件或代表关注案件,依法应当公开审理或听证的,一律主动邀请代表旁听,让代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平正义。依托代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熟悉社情、了解民意的优势,探索邀请代表参与涉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将代表的“融入式”监督贯穿诉前、诉中、执行以及信访全流程、各环节,促进各类涉诉矛盾纠纷源头性预防、实质性解决。同时,利用“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院庭长走访代表、邀请代表走进法院、对法官进行履职评议、座谈交流、监督执行等多样化方式,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监督,实现“人大代表走进法院”全覆盖,为人大代表监督法院工作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季杨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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